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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工安全技术培训-生产管理

低压电工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管理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当地劳动部门统一考试合格后,核发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并定期三年复审一次。
2.电工作业必须两人同时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3.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线路(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将设备(线路)断开电源,并对可能送电的部分及设备(线路),采取防止突然串电的措施,必要时应作短路线保护。
4.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应先将电源切断,(拉断刀闸,取下保险)把配电箱锁好,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或派专人看护。
5.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工具柜内,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使用前,必须先检查是否良好后,方可使用。
6.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严禁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有关尺寸。
7.用锤子打接电极时,握锤的手不准戴手套,扶接地极的人应在侧面,应用工具将接地极卡紧、稳住,使用冲击钻、电钻或钎子打砼眼或仰面打眼时,应戴防护镜。
8.用感应法干燥电箱或变压器时,其外壳应接地。
9.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机壳应有良好的接地,严禁将外壳接地线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二线带地,三线带地插座。
10.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不得损伤线芯,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用力要均匀。
11.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以大代小或用其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2.工作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由工作负责人根据要求把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向全体人员进行布置,并明确分工,对于患有不适宜工作的疾病者,请长假复工者,缺乏经验的工人及有思想情绪的人员,不能分配其重要技术工作和登高作业。
13.作业人员在工作前不许饮酒,工作中衣着必须穿戴整齐,精神集中,不准擅离职守。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公司各单位和全员的安全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把一切事故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层层落实责任、预防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用电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2.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各种安全教育,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脱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工作。
3.认真学习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安全知识,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漏电掉闸装置、电气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定时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5.提高增强自身技术业务水平,应对工作负责,不准马虎和随意作业,经常检查施工用电状况,及时完善整改,正确使用电工劳动保护用品,做到衣着整齐,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整装上岗,在高空或危险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6.严禁带电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决不准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汇报,来源:考试大对各级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7.实施文明,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用后的电线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线路架设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及时上锁,用电标志明显。
8.停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停电,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停电开关要锁好,开关上要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等警告牌,严禁带电作业。
9.厂区停电须自发电时做好换电等安全事故的防止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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