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架子工属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架子工是指使用搭设工具,将钢管、夹具和其他材料搭设成操作平台、安全栏杆、井架、吊篮架、支撑架等,且能正确拆除的人员。该职业要求从业者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有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腿脚灵活,动作协调,身体健康,能适应高空作业。
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等级划分:
一、初级(满足下面条件之一)
(1)经架子工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架子工学徒期满。
(3)并且从事架子工工作2年以上。
二、中级(满足下面条件之一)
(1)取得架子工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且从事架子工工作3年以上,经架子工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架子工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且从事架子工工作5年以上。
(3)并且从事架子工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架子工毕业证书。
三、高级(满足下面条件之一)
(1)取得架子工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且从事架子工工作4年以上,经架子工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架子工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且从事架子工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架子工(专业)毕业证书。
办理要求办理者具有以下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