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安全培训合格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所取得的证书。安全培训合格证受国家认可,可在全国通用。
安全培训和考核的内容有:
1、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介绍
2、职业病防治法解读、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3、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
4、应急管理与事故案例分析
一、企业负责人报考资格:
对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如董事长、总经理、投资人、经理、生产经理、法人代表
二、安全管理人员报考资格:
1、具有高中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三年;
2、具有大专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二年;
3、具有安全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一年。
三、企业负责人报考所需材料:
1、一寸红底彩照两张;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申请表》,盖公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开个职务证明(盖公章);
四、安全管理人员报考所需材料:
1、一寸红底彩照2张;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申请表》,盖公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持生产经营单位开具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满三年或二年以上证明(需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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