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S制度:《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1.急性毒性
定义:急性毒性是指在单剂量或在24 小时内多剂量口服或皮肤接触一种物质,或吸入接触4h之后出现的有害效应。
2.皮肤腐蚀/刺激
定义:皮肤腐蚀是对皮肤造成不可逆损伤;即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h后,可观察到表皮和真皮坏死。
皮肤刺激是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 h后对皮肤造成可逆损伤。
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定义:严重眼损伤是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试验物质之后,对眼部造成在施用21天内并不完全可逆的组织损伤,或严重的视觉物理衰退。
眼刺激是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试验物质之后,在眼部产生在施用21天内完全可逆的变化。
4.呼吸或皮肤过敏
定义:呼吸过敏物是吸入后会导致气管超敏反应的物质。
皮肤过敏物是皮肤接触后会导致过敏反应的物质。
5.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定义:可能导致人类生殖细胞发生可传播给后代的突变的化学品。
6.致癌性
定义:致癌物一词是指可导致癌症或增加癌症发生率的化学物质或化学物质混合物。
7.生殖毒性
定义:生殖毒性包括对成年雄性和雌性性功能和生育能力的有害影响,以及在后代中的发育毒性。
8.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一次接触
定义:由于单次接触而产生特异性、非致命性目标器官/毒性的物质。所有可能损害机能的,可逆和不可逆的,即时和/或延迟的显著健康影响都包括在内。
9.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反复接触
定义:由于反复接触而产生特定靶器官/毒性的物质进行分类。所有可能损害机能的,可逆和不可逆的,即时和/或延迟的显著健康影响都包括在内。
10.吸入危险
定义:可能对人类造成吸入毒性危险的物质或混合物进行分类。
吸入毒性包括化学性肺炎、不同程度的肺损伤或吸入后死亡等严重急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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