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气治理工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一种职业。操作废气治理设备、设施,除去废气中有害污染物和颗粒物的人员。

工作职能:

1、操作集气罩等设备,收集废气;

2、操作废气预处理、气体净化、反应器等净化设备,除去废气中的有害污染物和颗粒物;

3、操作气体输送、反应剂制备与供应、燃料供应、压缩空气供应、换热器等辅助设备,保障净化设备运行;

4、操作解吸、分离、过滤等设备,回收浓缩后的污染物;

5、 操作净化系统产生的二次废气、废水、废渣处理装置,处置二次污染,保管回收物质;

6、操作污染物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监测废气进出口的污染物浓度;

7、维护保养设备,保管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报名条件及相关说明: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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