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生产单位负责人是危化品生产企业中的安全管理和危化品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单位报应具备不得低于两个安全管理员证和一个主要负责人证。
其主要工作包括: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和安排生产任务,监督和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法律法规合规管理,组织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确保危化品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提高公众对危化品安全的认知和意识,促进安全文化建设,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考证类别
1、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考证要求:
1、初训: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2、换证: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有效期已到期的持证人员。
三、考试方式,采取计算机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考核标准:
1、理论考试均为标准化题型。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统一实行应急管理部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大纲和考核标准。
五、证书核发及管理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60日内,需申请换证考核。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需按规定进行再培训,由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并建立培训档案。
六、报考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背景,如化工、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等;
2、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特别是在危化品生产企业或相关领域有相关工作经验;
3、年龄在18岁以上,没有明确的上限年龄限制,但通常要求在45岁以下;
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等视力障碍,能够适应危化品生产单位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5、参加国家或地方相关的危化品生产单位负责人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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